电视养生节目禁令行得通吗?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整顿电视养生节目,严禁发布此类广告,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但在通知发出后,仍有许多省级卫视和地面频道播出以促销产品为目的的养生节目。10月16日下午,河南卫视播出“健康就好”节目,兜售据称可以治疗糖尿病的营养素。这档节目2012年已在10多家卫视播出过。(10月18日新华网)
省级卫视收视率较低的下午和深夜两个时段,经常播出这类节目或广告,而大量的地方电视台更长时段充斥着洗脑养生节目、雷人电视广告以及各种恶俗电视剧。某种意义上讲,观众之所以对抗战雷剧产生太强的反感,是因为电视台其他时段播出的节目更令人恶心,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
要说电视台都毫无节操,电视人都毫无追求,当然是不公允的。省级卫视可以将部分时段外包,直观原因当然是这些时段的收视率偏低,节目制作播出的效益较低,正常的广告不见得能卖得出去,但更重要的底气在于卫视牌照的稀缺性。也就是说,在现有管理体制下,并不存在某个、某些省级卫视因为播出了违规节目,就会受到剥夺卫视牌照的可能性;不播出违规节目的省级卫视,也不会因此获得额外奖励。
省级以下的地方电视台的情况就更为简单。这些基层的电视台和广电监管部门常常合二为一,既是监管者,又被赋予了宣传职能,还是市场机构。好些地方出现了地方电视台在央视和省级卫视节目播出时,强制性的插播字幕广告的现象,市民对此强烈不满,但相关的举报投诉基本上毫无作用。
广电、卫生、药监、工商等主管部门,针对养生节目、医疗节目及这类内容的广告的整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整顿归整顿,违规制作播出的养生医疗节目或广告却丝毫没有受到实质性影响。这不宜千篇一律解读为地方监管部门执行上级的规定要求不得力,而是电视台监督管理和经营管理体制下,执行必然会伤害省级卫视和地方电视台切实利益的规定,即便强硬推进,也只能短时间维持。有关专家所说的“希望此次整顿政策能在各方监督下彻底落实,并保持监管力度的持续性,而不是‘一阵风’”,只能说是一种善良而无法实现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