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开展电磁辐射类项目“三同时”执法检查

21.05.2015  12:35

为认真贯彻新《环保法》和《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规范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面落实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5月12日-13日,甘南州环保局与迭部县环保局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对迭部县境内在建110千伏送变电工程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组认真对照环评文本,对110千伏送变电工程的开关站、变电站及线路等主体工程建设情况和配套的环保设施、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三同时”执行不到位,施工临时占地未及时清理平整及生态恢复措施未落实的建设单位提出了下一步整改要求,确保电磁辐射类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甘南州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