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狐狸”是怎么假借“电老虎”之威的?
因泄私愤停人电,窃权私用还很嚣张,为何“偷来的锣鼓打不得”法则在这儿失灵了呢?
一个供电所的所长带着几名下属,喝多了,跟店家闹纠纷,一声令下,停了几条街的电。这条“供电所长拉闸”的新闻成了当日热点。相关部门已经对这个所长进行了查处。
这事并不复杂,就是一起权力滥用、私用事件。从造成的后果看,并不算太巨大;可是,影响着实不小,排进了百度当日的热搜词榜。
为什么这粒石子能激起这么大的浪花呢?传播上,恐怕有“电老虎”这个关键词的功劳。它拨动了大众心弦,加剧了大家的反感。好多评论,矛头也指向了供电公司。
要说,这事不是供电公司的公司行为,但是,由于这名所长能够调配公司资源,假虎威为己用,“电狐狸”的事,就记到了“电老虎”的账上。“老虎”“沾包”也不算冤,总归是你的人没有管好,应该依法严处,给大众一个交代,同时吸取教训,用制度和管理杜绝下次发生。
网上批评如潮,主要还因为当事人太嚣张。供电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喝点酒,说断就给断了,这造成了传播中的“奇观”效应。本来,你这事就不该干,偷偷摸摸停人家的电泄愤都已经是过分,你还吆喝着干,还敢一停停一大片!分明是窃权私用,为何“偷来的锣鼓打不得”法则在这儿失灵了呢?
恐怕是这样一种心理作祟:掌握权力后,便觉自己不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权力的人格化。电视剧《家有九凤》里,九姐妹里有一个当小干部的,回到家也派头十足,经常主持“家庭会议”,要求丈夫“汇报工作”。电视剧中这种“权力人”,不过是闺中雌威,没有公共危害;走到公共领域的“权力人”可就不同了。他们往往有一种虚妄的巨人感,无所畏惧。一旦出事,影响便很恶劣。
现代政治伦理强调公域和私域的区分。行使权力、调配公共资源时,有一个职务身份;但这个职务身份不能带进个人生活领域。市长下班了,就是普通市民,坐公交、买早点,也得排队。这种身份分离,应该是很自然的事。其实,不光现代社会,我们早就有公私分明的传统,“持笏不愧真宰相,下朝还是旧书生”,这种伦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应该得到足够的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