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亲爱的》票房破亿 导演陈可辛接受专访

04.10.2014  11:07

 

  提起陈可辛,观众首先想到的是《中国合伙人》《投名状》《甜蜜蜜》。没错,在电影圈里,他身上带着“商业”的标签。然而,让人意外的是,9月26日上映的《亲爱的》,却是他拍摄的一部关于“打拐”的非商业电影。

  “打拐”在中国并非新鲜话题,对于大多数电影人来说,这个题材并不讨巧,也不商业。然而,陈可辛的“打拐”却取得极佳票房,截至29日已突破亿元。这位“商业片”导演为何选择如此“不商业”的题材?又是什么让他把这个“不商业”的题材,拍出了商业价值?

  “我最想表现的是人性和人生的复杂,而不是打拐这件事

  记者:在《亲爱的》之前,几乎没有电影专门关注打击拐卖儿童的题材,您为何关注“打拐”?

  陈可辛:最初是公司同事拿来一部纪录片,看完我就放不下了。故事最打动我的地方,还不只是拐卖儿童这个点,而是整个事件呈现的结构——前半部是寻找被拐卖儿童,后半部小孩找到后,却是另一个悲剧的开始。

  田文军是寻子的父亲,是观众同情的正面角色;李红琴养了别人的孩子,虽然她并不知道孩子是拐来的,但一般来说仍然是反派角色。但世界上很多事没有绝对的黑白,人生很多事情都有两面性,电影里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悲哀。之所以想要拍这部电影,不是单纯想要呈现打拐这件事,而是更多地想要表达人性和人生的复杂。

  记者:电影里的故事,跟纪录片呈现的现实本身差距大吗?

  陈可辛:电影呈现的故事基本上都是真实的,但为了突出戏剧性,做了几处改编:一处是寻找孩子的田文军夫妇在现实里没离婚,之所以处理成离异,是想反映改革开放后现实生活对价值观的冲击——从小地方来到大城市打拼的夫妻,一个成了白领,一个却只能在城中村里开个网吧,从此过上不同的生活。

  另一处是把走失儿童的家长团结起来一起打拐的韩德忠,原型并不是“土豪”。电影把他处理成“土豪”——以前做过一些不太干净的买卖,后来觉得丢孩子是一种“”。在社会转型期,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都在变化,这类人的心态非常典型。

  我记得小时候看的很多老电影,不管它对社会有何批判,都会带有一些善意,这对我拍电影有很大的影响。这部电影其实挺悲剧的,但是我还是想给它留一点点温暖。影片中援助李红琴的律师,就是那一点温暖和善意。

  “我不喜欢说高大上的东西,能不能让我感动才是标准

  记者:看过这部电影后,大家可能会把您当成“打拐大使”。这是您想要表现的社会责任感吗?

  陈可辛:其实我不是那么有使命感的导演,坦白地说,我不喜欢说那么高大上的东西,我选择题材的标准,永远是它能不能让我感动,当然感动之外也希望能留下一点思考。

  我活了半辈子,还会觉得有些东西不太明白。人生有疑惑,那就把疑惑拍到电影里。当然,这是一部关注拐卖儿童的电影,但如果你要问我是不是专门为被拐卖儿童拍的,我必须告诉你,不是。我觉得出发点不一定就要有社会责任感,但可能因为电影拍得好看,观众会更关注被拐卖儿童,这就很好。

  记者:如今主流观影群是20至30岁的年轻人,这部电影似乎对年轻人来说有点距离感。您考虑过它的目标观众吗?

  陈可辛:电影需要口碑,需要年轻的观众。上映前,我们连续跑了7天,每天到一个城市的高校,反响都很好。让学生有代入感的角色不是父母,而是小孩。看完后他们会想起自己小时候,觉得父母的不易。父爱和母爱,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共通的。

  观众不希望在电影院里接触太多负能量,这可以理解。但我相信,观众还是能从现实的残酷里,感受到温暖和希望。另外,这部电影也不是几亿元投资的大片,所以也不是要有10亿元的票房才能叫好,只要有足够的观众就好。在电影里,我已经把自己的诉求和想法都表达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一定会有它的观众。

  “商业是正规、合法、合理的事,拍电影怎么可能不计回报

  记者:悲剧片在商业操作上有很大风险,票房很难跟其他类型的电影相比。作为以商业片著称的导演,您是怎么考虑这个问题的?

  陈可辛:这个电影的原型故事太有力量了,给了我很大的激情,让人更勇敢。你会很自然地去做需要做的事,平常会有的忐忑、谨慎,在这个时候都会放开。这是我10年来拍得最快的一部电影,只用了两个月,而且很顺。我是导演、监制,是个做电影的生意人,当然会有商业的考量。但有个根本的道理——并不是每部电影都要冲票房。不用跟别人比,电影不亏钱就可以。

  当然我也遵守了商业电影的第一规则——用大明星演出。有很多人质疑这点。其实选演员用大明星是个很自然的决定。赵薇饰演的李红琴是电影到一半后才出现的,而且常规意义上她是个反面角色,如果这个演员不是赵薇,不是明星,我觉得观众就很难有代入感,很难去同情她,也就体现不出我想要表达的人性和人生的复杂。妥协没那么难,也没那么不堪。妥协不等于不保持自我,有一条中间的路是非常好的,只要知道所做的妥协是为什么就行。

  记者:现在中国电影市场上,不少人都很有信心,希望能挣大钱。您怎么看?

  陈可辛:我经历过电影不赚钱的年代。现在,大家会觉得我非常“商业”,而内地很多人也把“商业”二字看得非常低俗。其实,商业是正规、合法、合理的事,拍电影需要那么多钱,怎么可能不计回报?

  纯讲艺术,对电影也是不负责任的,做一个负责任的电影人,就不可能不讲商业。但商业不代表只顾赚钱,正常的规则是——做到一部电影不亏钱,赚10%就非常合理,这个回报对所有投资方都算有所交代。所以,我觉得能对投资方负责、又能拍一部很喜欢的电影就很好。事实上,现在在中国拍电影,只要用心拍,回报绝对不止10%。

  《 人民日报 》( 2014年09月30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