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让市场主体获得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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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大幕拉开。为什么要进行这项改革?改革的重点在哪里?改革将带来哪些红利?记者25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记者: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王强:电力行业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产业。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我国能源资源高效可靠配置的战略选择;是加快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有效竞争市场结构的客观要求。
记者:为什么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必须在充分考虑国情及发展阶段的基础上进行?
王强:纵观国际电力体制改革的历程,各国改革的模式、路径与本国的经济体制、能源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阶段、电力工业发展历程等密切相关,不存在某一固定模式。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能源资源与能源需求逆向分布的格局和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等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能简单照搬西方模式,只能从我国实际出发,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发展道路。
记者:为什么说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是深化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合理选择?
王强:管住中间是指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电网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并更好地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充分发挥电网规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放开两头是指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符合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特征,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也是兼顾市场手段和政府作用在电力行业发挥功能的最佳方式。
记者: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什么?
王强: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记者: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王强: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一是方案出台后,积极研究制定改革相关的各项配套政策;二是制定改革试点方案,防范改革风险;三是在电价改革、市场体系、售电侧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投资和新能源发展等方面,通过试点推进,逐步探索改革实施的道路。
记者:参与改革的市场主体能获得什么红利?
王强:一是发电企业可以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方式,增强竞争力,争取更多的发电量和收入利润;二是电网企业将改变传统赢利模式,通过重新定位电网功能和电网收益机制,使得电网企业管理目标更加清晰,更加注重提高效率;三是允许各类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和新增配电领域,将给其带来新的潜在盈利机会;四是通过竞争机制的建立激发电网企业降本增效,充分保障用户的权益;五是电力用户用电更加便利,工业和商业电力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增强了市场中的议价能力,带动供电服务质量的改善,用户权益可以得到更好保障。
□据新华社电
电改用户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近日出台,标志着新一轮电改大幕开启。业已走过十年历程的电力体制改革,为何要“再出发”?改革方向是什么?又会如何影响电力和相关行业?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电改为何再启?
2002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决定对电力工业实施市场化改革。经过十余年的改革历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但与此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其中,交易机制缺失、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等问题仍然突出,造成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此外,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
“电力行业的矛盾和问题不断累积,煤电矛盾、电荒频现、厂网发展不协调、新能源并网消纳困难等,使得计划与市场、垄断与竞争的深层次矛盾表象化,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景春梅认为,新旧矛盾的交错并存,反映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就是要解决五个问题:一是要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形成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以价格信号引导资源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二是要构建电力市场体系,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三是要支持清洁能源发展,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四是要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调动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积极性,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五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电力统筹规划。
电改如何推进?
电力体系庞大而复杂,电力体制改革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权衡利弊、全盘考量、稳妥推进。“再出发”的电改到底走向何方?此次改革方案,明确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总体思路。
“三放开”是指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
“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这是本轮电改新方案的最大亮点,标志着我国一直以来电网公司的传统模式被打破。”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说,通过售电侧市场的逐步开放,构建多个售电主体,能够逐步实现用户选择权的放开,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
在发用电计划的放开方面,景春梅说,我国发电调度长期以来一直采用电厂或发电机组大致平均分配发电量指标的办法,大小火电机组不论能耗高低,都享有基本相同的发电小时数,这种平均主义制约了市场在电能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影响节能减排。此次改革就是要遵循市场规律,让企业自主决策。
“一独立”是指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景春梅认为,这实际上是还原了电网作为专门的电力输送通道的公益属性,把买卖电的职能交还给发电企业和用户,让电力交易更加独立,消除买卖双方“直接见面”的阻隔。
此外改革方案还明确了三个“强化”,即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说,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符合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特征,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也是兼顾市场手段和政府作用在电力行业发挥功能的最佳方式。
谁从电改中受益?
改革必然触碰利益,电改也将深刻影响电力产业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
首当其冲的是电网。根据此次改革方案,电网将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这将改变电网公司以往靠从发电企业购电后,再出售给需求侧,从中赚取差价的盈利模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欧阳昌裕认为,对电网输配电业务实行成本加收益管制方式,将使电网更加专注电网资产运营和提高输配电服务水平;同时,有利于激励电网企业降本增效,促进电网的良性发展。
电改对于电力产业链上下游也将产生利好。王强分析,发电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方式,增强竞争力,争取更多的发电量和收入利润;电力用户更加便利,工业和商业电力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增强了市场中的议价能力,用户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
曾鸣说,在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的竞争性电力市场中,售电侧放开将使售电商为客户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服务以及更加低廉的供电价格以吸引更多用户,这些都将增加电力用户的福利。对于工业用户而言,改革方案鼓励其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这将大大降低工业用户的用电成本。
此外,在居民用电方面,欧阳昌裕认为,从目前来看,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居民用电价格将保持相对稳定。从长远看,随着售电主体的增加,老百姓也可能有更多的选择,能够追求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据新华社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改大事记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不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记者梳理了其中的重要事件与时间节点:
——上世纪80年代,电力短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而电力建设资金长期不足,发电装机增长缓慢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197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内部分地区开始试点电力等基础设施投资由国家拨款改为银行贷款。1985年5月,国务院批转《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时规定》,把国家统一建设电力和统一电价的办法,改为鼓励地方、部门和企业投资建设电厂。实施“拨改贷”、鼓励“集资办电”,拓宽了电力建设资金渠道,也打破了单一的电价模式。
——1987年,“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电力改革与发展“二十字方针”提出。
按照这一方针,1993年1月中国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电力集团组建成立。1996年6月,国家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次年1月16日,中国国家电力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这个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大型国有公司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转折。
此后,随着原电力工业部撤销,其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被移交至国家经贸委和中电联,电力工业比较彻底地实现了在中央层面的政企分开。
——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决定对电力工业实施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市场化改革。根据该方案,国内有关电力行业管理、厂网分开、电价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落地。
2002年3月中央决定设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当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在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大唐、华电、中国国电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5家发电集团公司和4家辅业集团公司。
理顺电价机制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2003年7月,国务院发布电价改革方案,确定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此后,随着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阶梯电价、直购电改革试点等陆续出台,价格改革不断细化,配套政策也日趋完善。 □据新华社电
用市场之手打破垄断坚冰
被称为“新电改”方案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原则,强调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意味着推动十余年之久的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破冰”再次迈出实质性步伐。
“新电改”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确定了电力行业“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路径和目标。十多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已经在发电端形成多主体竞争局面,但输电、配电、售电垂直一体化的垄断局面仍然存在,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最大障碍。
此次电力体制改革虽然并不包括市场讨论已久的“拆分电网”,但整体上体现了放松对竞争领域管制以及加强对垄断领域监管的思路。无论是对电网公共服务功能的明确,还是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抑或配售电业务的放开,将对现有的体制机制障碍进行撬动,体现了以市场之手打破垄断坚冰的意图。这将对未来我国的发电、输配电及用电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并有望开启万亿元市场,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