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申请社会救助要查房查车查存款
中国兰州网6月17日消息 6月1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甘肃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目前进入征求意见建议阶段。《办法》明确,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时,要经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书面核对报告。
省、市、县都设有核对机构
全省核对工作采取三级核对模式,即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均可受理、核对、出具报告。各地民政部门应指导、督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驻村(社区)干部、社区救助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等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申请人声明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核实。
支付宝账户余额也算家庭财产
核对对象包括申请人、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主要有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民政部门按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核对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及户籍状况、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但国家和本省明文规定不计入家庭收入和财产范围的项目除外。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其他应计入的收入,其中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他劳动收入都算工资性收入;家庭财产包括货币财产、实物财产和无形财产,主要有现金、人民币和外币存款以及有价证券;贵金属及其金融衍生产品,贵重藏(饰、玩)品;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余额;机动车辆、船舶、农机以及车船牌照;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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