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27.04.2020  12:51

    为做好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有学术思想价值、有实践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努力为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及项目类别

    《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除了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课题之外,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结合我省当前重点工作,单列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研究三个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人应当根据《课题指南》的要求确定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主确定研究课题。基础研究应当瞄准国内国际学术发展前沿,体现甘肃特色,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应当紧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人条件

    1.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及以上行政职务的同行专家或领导推荐。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均不能申报今年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各级各类在研或已结项项目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如获立项将给予撤项处理。已参加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投标的负责人,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今年的省社科规划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内容规范填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参考文献,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背景的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给予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公开通报处理,五年内不得申报和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负责人相关情况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如获准立项,除上述惩戒措施之外,给予撤项处理。

    2.申报课题的单位和个人,应首先向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申报,由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各市州所属单位及个人申报项目,须经市州委宣传部初审。初审要严把政治方向,坚持关口前移,对申请人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在研项目情况等具体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3.申报课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科研人员要恪守学术道德,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4.获准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省社科规划办2套样书。

    五、课题评审

    对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省社科规划办将召开课题评审会,组织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立项项目建议名单,报省委宣传部审定批准,并在“甘肃发布”新媒体平台、每日甘肃网和“新甘肃”客户端等媒体予以公示。

    六、课题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及字数: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和专著。成果正文字数要求3万字以上。

    2.研究期限:两年(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给予终止项目和公开通报处理,追回课题剩余资助经费,三年内不得申报和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

    3.结项要求:成果鉴定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开展。提交鉴定结项申请前,课题负责人须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第一作者名义)或在省级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名义),须标注“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字样及立项编号。结项时一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知网”查重报告,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 20%。课题研究期限过半时,省社科规划办将进行中期检查。

    4.成果质量: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七、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等,在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学校网站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本单位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1份、《活页》5份,《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稿(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书》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顺序依次排序。每项课题的申报材料采用“1夹5”方式叠放,即将5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申请书》中。为便于分类受理,请在申请书和活页左上角“申请选题”栏注明所申请项目的申报类型序号,如“5”;如申报类型为自行设计选题,在“申请选题”栏注明“自行设计选题”字样。在“学科分类”栏注明具体学科分类。右上角“编号”栏不填。

    3.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至29日。各单位务必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  燕

    联系电话:0931-892852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省委宣传部1553室


    附件:202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2020年4月22日     

申请书.doc   (101.50 KB)
活页.doc   (15.50 KB)
课题指南.doc   (32.50 KB)
汇总表.xls   (78.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