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尖兵
近年来,白银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努力锻造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和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
加强纪律教育,匡正纪检“家风”
“纪检监察干部要讲纪律、守规矩,不信虚言、不听浮术……”白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鹏程多次这样要求纪检干部。市纪委以学习《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为契机,向全市6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了“两项法规”权威读本,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2014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共组织召开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教育和监督管理专题会议17场次、警示教育会议4次;编印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用身边事警示纪检监察干部;召开了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及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业务培训会,明确要求派驻(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讲规矩、听指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党风。
市纪委负责同志表示,今后将继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派驻(出)机构干部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坚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卫士”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内部监督,汇聚纪检“清流”
源清则流清。市纪委实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重点选调和录用熟悉经济、法律、财会等专业知识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机关。2014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选拔交流科级干部14名;认真贯彻“两个为主”的要求,提拔交流县级干部43人。
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使用上,白银市纪委做足了文章:——深化市纪委监察局机构改革,推进县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规范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聚焦主业。
——强化对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管理,推行“小组”管理模式,将派驻纪检组长和非派驻纪检组长混编成小组,成立了巡察组、作风督查组、纪律审查组和“三转”工作督查组等“四个工作组”,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有力保障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行纪检组长参与工作情况一次一评价制度,对参与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纪检组长进行约谈。
——实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各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每季度分别向市纪委监察局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书面调研活动,全面了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三转”后工作情况。
——强化县区纪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有关重要事项报告工作,2104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共接受报告个人因公因私外出等事项72人次。制作了委局机关廉政提示牌40余个,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办事人员监督。
严格追究问责,戴牢纪律“紧箍”
2015年3月,驻会宁县交通运输局纪检员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月,景泰县原三任县纪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在全市被通报批评;7月,37个乡镇街道纪委因“三转”工作不到位被点名通报……
没有问责,严管就落不到实处。白银市纪委始终坚持把“一案双查”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全过程,以严肃问责倒逼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履职。2014年以来,全市共收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3件,初核8件、谈话函询3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通讯员张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