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护卫勇气才能保全希望

17.08.2014  04:50

    有报道说,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建新镇黄启贵等8名村民,7天跟踪拍摄湛江市麻章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黄永春公车私用,并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其策划指挥殴打村民、经商牟利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小马飞刀特别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在这7天时间里,为防止被发现,村民们出动多人轮流上岗,因为同一面孔更易被识破;看见“目标”靠近,还得装作是租房者四处找房,因为陌生人靠近心中有鬼之人,必须找个像样的理由。可即使是这样,还是被发现了,不得不扔下汽车翻墙而走。如此惊险剧情,俨然前苏联情报人员克格勃现身。

    真的佩服这些村民的勇气和智慧。

    因为大家都清楚,举报有风险,下手需谨慎,一些人甚至以向死之心视为不归之路。小马飞刀这么说,绝不是什么危言耸听。因为中纪委的官员曾坦言:“由于相关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措施还不够有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在个别地方仍有发生。”也正是由于害怕实名举报带来的打击报复,大多实名举报者往往是“忍无可忍”才被迫进行实名举报,其中相当多属于“情妇举报”、“集体实名举报”。举个例子,无锡市曾发生过举报奖金无人领的“奇闻”。该市规定,市民只要举报食品“黑窝点、黑作坊”等违法行为就可获奖励。在当地政府打算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时,发现有30多位获奖者放弃领奖。究其原因,原来是举报人担心自己“曝光”后遭打击报复。举报黑作坊主,老百姓都不敢“露脸”,而这与举报手握重权的贪腐官员的风险相比,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重量级”上。个别拥有绝对权力的官员,遇有监督与举报便勃然大怒,或制造舆论搅成乱局,或动用关系倒打一耙,或指使亲信置之死地。他们在反腐倡廉上从来不作为,在对抗检查上却是大手笔。其一把手酷似为所欲为的“霸主”,执行者犹如唯命是从的“家丁”。几年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份报告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当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的落马,被不少人视为实名举报的一次胜利。举报者的最终“获胜”实属不易——从发出举报到被国家能源局“官方发言”指为“污蔑”,再到迎来刘铁男落马,其间经历了种种非常遭遇,甚至举报人罗昌平一度认为自己的举报将“烂尾”。

    在现有的情境中,举报行为要挑战的都是形形色色的权力,成了一种“危险的权利和义务”。如何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是在与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斗争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用行动护卫勇气,才能保全人心和希望。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