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科技局用“条目化管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09.06.2015  19:33

市科技局党组通过对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实行条目化管理,倒逼“工作落实年”中“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条目。 市科技局党组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关于2015年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2015年市科技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等规章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了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处室、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清单条目”,明确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确保两个主体责任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加强条目落实监督管理。 实行党组织负责人、一把手、党组成员、处室负责人主体责任述职制度,接受组织和党员干部评议。制定重点督查责任清单项目,建立工作台帐,由局督查处、纪检监督员按照清单目录,定期督办落实情况,对落实完成的条目,挂账销号,逾期未完成的,实行点名道姓挂黄牌警告警示。 三是强化条目落实考核。 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条目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纳入领导班子、领导个人考核中;把“工作落实年”与“问责年”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年初建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和年底逐条逐项对照,严格考核,坚决兑现奖惩。对清单条目落实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清单条目未完成的,由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说明情况,并对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对不适宜本职工作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该调离的坚决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