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民用住房财产权作为抵押获得贷款
16.05.2016 23:49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社兰州5月13日专电(记者张文静)甘肃省陇西县文峰镇张家磨村木材经销户张斌近日用他名下住房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从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贷款80万元。
记者从农行甘肃省分行了解到,张斌所获得的贷款是该行在甘肃投放的首笔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农行甘肃省分行农户金融部总经理周占斌介绍,今年该行启动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截至4月末,农行甘肃省分行已确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支行6家,有2家支行已投放贷款6笔、565万元。陇西县支行作为甘肃省农行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唯一一个双试点行,率先实现“零”突破。
据介绍,按照当前的银行放贷原则,农民贷款必须有抵押物。农民并不是没有抵押物,而是长久以来农民的抵押物未能得到承认。“现在农民可以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作为抵押,获得贷款,这就有了财产变现的途径。”周占斌说。
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不久前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要求在试点地区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
( 编辑:宋燕)本文来源: 新华
16.05.2016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