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生猪市场情况及2016年价格预计

24.02.2016  08:56

 

受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2015年生猪价格波动较为明显。综合供需和成本等因素分析,预计2016年猪价将高位震荡运行。

一、  2015年生猪市场价格情况

2015年,生猪价格呈“W”型波动上涨走势,总体涨幅较大。1-3月份生猪价格整体呈下滑走势,价格由年初的13.45元降至3月底的12.10元。3月末,猪价触底反弹,其后持续上涨5个月,累计涨幅近52%。进入9月份后,“中秋”、“国庆”节日效应并不明显,猪价反而缓慢回落,而且跌至11月中旬。入冬后,价格再次缓慢上升。12月底,全国生猪出场价格平均为每公斤(下同)16.79元,比去年底上涨24.1%。

2015年生猪养殖效益总体较好,除了2-4月份猪粮比价处于5.5:1盈亏平衡点以下外,其他时间均处于盈利区间,特别是9月份以后始终保持在8.0:1左右的较高盈利水平。

二、2016年生猪价格走势分析

目前生猪生产正在恢复之中,市场仍处于紧平衡状态。但在消费需求总体偏弱和养殖成本下降等因素的制约下,预计2016年生猪价格总体将高位震荡运行,波动幅度会小于2015年。

(一)生猪去产能化程度较深,供应偏紧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缓解。去年4月份生猪价格出现快速大幅上涨后,养殖户开始增加生猪补栏,但由于此轮生猪生产调整时间长、幅度深,对市场的影响深远,养殖户补栏也更加谨慎,没有出现大规模补栏和扩张现象。据农业部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9月至2015年11月,能繁母猪存栏量月环比已连续下降27个月,累计降幅达23.7%。与2010年的下降相比,时间多出近10个月。近期生猪存栏量在连续4个月上升之后再次出现下滑。据统计,11月份,全国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量环比分别下降0.7%、0.6%,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0%、12.4%。另外,新的环保法实施以来,各地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企业退出市场,后期一些省(市)生猪存栏量再度小幅下滑的可能性较大。

(二)猪肉消费需求增长总体偏弱,拉动价格上涨的动力不足。近年来居民饮食越来越多样化,猪肉消费量相对减少,牛羊肉、水产品、禽蛋等替代品的消费量明显增加。人们传统的消费习惯和观念也在改变,原来节日前集中大量储存肉做法已经逐渐转变为随吃随买。需求旺季猪价不涨反跌说明季节性和节日因素对猪价拉动作用也在逐渐弱化,猪肉消费需求增长总体呈偏弱态势。据农业部统计,今年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同比减少10.4%。在国内经济增速减缓以及政府倡导勤俭节约,遏制公款、集团消费的背景下,今后一段时期猪肉消费增长仍将偏弱,需求拉动猪价大幅上涨的动力不足。 

(三)养殖成本下降对生猪价格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今年以来,国内玉米、豆粕价格持续走低,并双双跌至近年来最低价位。12月底,全国主要生猪养殖县(市)饲养企业玉米、豆粕购进价格平均每公斤分别为2.10元、3.01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5%、22%。随着近年来国内粮食产量、进口量的“双增”,目前国内粮食库存总量已达到历史高位。在国内外粮价倒挂的情况下,未来一段时期国内市场将是去库存和回归市场化的一个过程,预计2016年玉米和豆粕价格仍将维持震荡趋弱运行的格局。

三、几点建议

(一)认真执行调控新预案,适时适度出台措施,促进生猪市场价格稳定。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认真执行好新修订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预案,当市场价格出现明显波动时,要适时启动相应等级调控预案。要加强对生猪市场监测,密切关注所设定的预警指标的变动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调整养殖结构。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促使猪粮比价、猪料比价以及生猪、能繁母猪存栏等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促进生猪养殖业良性发展。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地方储备要确保真实充足,库点分布合理,需要时能调得动、用得上,及时化解局部地区价格变动对整体市场的影响。

(二)加强疫病防控工作。受“厄尔尼诺”影响,2015年全国多地频现极端天气。异常天气极易引发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据了解,入冬以来多地疫情增多,口蹄疫、腹泻、流行性感冒、呼吸道疾病等疫病在江苏、山西、广东等省部分地区出现散发,有关部门和地方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冬春季防疫查漏补注及疫病防控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养殖场户搞好饲养管理,减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防止疫病等偶发性因素造成生猪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三)  加强对生猪及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居民放心消费。要进一步健全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建立“从养殖到餐桌”的安全管理机制  。要从养殖环节入手,进行源头控制,强化对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的监管控制,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严格落实屠宰检验检疫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注水和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加强流通销售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真正做到信息可追溯查询。监管部门之间要增强监管合力,齐抓共管,从严防控食品安全隐患,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严防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现象,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居民放心消费。

(价格监测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相关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