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环保局传达学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06.01.2016 10:10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月4日,临夏州环保局召开全体职工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一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体现生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保护理念,由于目前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技术支撑薄弱、社会化资金分担机制未建立等诸多问题,导致生态环境损害得不到足额赔偿,生态环境得不到及时修复,中央制定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是大势所趋,体现了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二是《方案》规定了赔偿范围,体现生态环境利益损失;规定了赔偿义务人,明确免责情形;规定了赔偿权利人,授予试点地方省级人民政府损害索赔权;规定了赔偿的磋商程序,创设救济损害的新途径;规定了赔偿诉讼程序,拓展已有的损害救济途径;规定了试点工作配套措施,保障制度顺利推进。(临夏州环保局 供稿)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6.01.2016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