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林业局召开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方案评审会

06.04.2017  19:46
  近日,酒泉市林业局召开了全市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方案评审会。由酒泉市生态公益林管理、资源管理、造林绿化、计划财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县(市、区)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县(市、区)生态公益林工作主管领导、公益林管理单位负责人及编制单位代表共34人参加了会议。
  评审会上,各县(市、区)分别汇报了2016年度公益林保护管理情况和2017年度公益林管护、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并对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答疑说明。评审组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和《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县(市、区)2017年《实施方案》中公益林保护管理措施、年度建设项目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补偿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计划等内容进行逐项审核,并综合形成评审意见。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方案》是规范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益林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实施的基础,更是公益林建设管理和各级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制度,是加强生态公益林资源管护,强化补偿资金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科学合理的重要手段,将有效地促进酒泉市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酒泉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