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出台---城市1400元/生·年 农村1200元/生·年

10.12.2015  11:32

  12月9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出台了《甘肃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省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城市1400元/生·年,农村1200元/生·年。

  据了解,我省确定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具体为;城市1400元/生·年,农村1200元/生·年,其中财政拨款标准为城市500元/生·年,农村400元/生·年,并根据学前教育发展与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教玩具的购置;幼儿园房屋及仪器设备的租赁及维护修缮;幼儿体检和幼儿园安全及其他各项经常性支出。

  同时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结合本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办园等级及收费情况,分类确定本地区幼儿园的具体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完善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延伸,可适当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及条件薄弱的幼儿园倾斜,各市(州)、县(市、区)最迟不得晚于2016年达到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