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低头族”:莫拿生命玩手机---我市交警部门将对“低头驾行”行为进行整治

01.03.2017  18:09

  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如今在街头随处可见“低头族”,但更可怕的是,越来越多的“马路低头族”已成为道路安全的又一新生“隐患”,甚至被称为“移动杀手”。但令人担忧的是,不仅是行人低头过马路成为交通隐患,驾驶员开车时看手机的数量也在急剧增长。据兰州交通部门统计,我市去年因低头看手机过马路和驾车看手机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交通事故同比上升11%。

  “低头族”现象随处可见

  去年10月中旬,一位中年男子在北滨河路穿越马路时,低头边看手机边过马路,当走到马路中央时,一辆越野车快速冲了过来,径直撞上这名看手机过马路的男子,导致这名男子严重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调查,令人诧异的是,开越野车的驾驶员,当时也正在驾驶中低头看手机,当发现马路中央的男子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从而撞伤也正在看手机的男子。采访中交警部门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手机智能化的不断提高和普及,因开车看手机、打电话的交通事故每年都在增加,而因边低头看手机边穿越马路的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大幅增加。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低头”,无论在什么场合,人们都会下意识地掏出手机盯着看,人们的眼球被手机屏幕锁定,似乎一刻也不想离开。在交通道路上也不例外,大部分“移动低头族”都是独自一人行走,他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很容易忽视所处的不稳定环境和潜在的危险。

  处罚力度偏轻是主因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虽然有相关法律支撑,但“低头族”作为交通安全新隐患仍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是,相对于酒驾、闯红灯、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对驾车时接打电话的处罚力度偏轻,震慑威力不大;驾驶人驾车接打电话面大量广,在实际执勤执法过程中,没有有力证据交警也难以进行查处;此外,“低头族”的执法立法还不够完善,单单管束“低头”驾驶人也是法制上的偏颇,对“低头”行人的强制管理措施不可少,否则不是“车撞人”而是“人撞车”。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国共查处“分心驾驶”违法行为40.3万起,与之前一年同期相比上升11.1%。另有调查显示,68%的司机有过开车打电话的行为。

  我市将多措施整治低头驾行

  据兰州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很多驾驶员对“驾车看手机”不以为然,完全认识不到这一行为的危害性。驾驶员在驾车看手机时,驾驶人反应时间会比正常情况慢,司机很有可能因走神儿酿成惨剧,危害性不亚于酒后驾车。驾驶人开车看手机时单手把握方向,对驾驶车辆形成较大妨碍,对车速控制、车距把握、驾驶人视线都有影响。

  针对日渐增多的“低头族”,我市交警部门将结合此次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加强对开车打电话、看手机以及行人过马路看手机的行为进行整治,并严格进行监督处罚。同时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在日常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同时,兼顾对驾车接打电话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对因“低头”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的,相关事故责任和违法行为应当同时进行追究处罚,以严查严处的力度和决心震慑交通违法者,杜绝侥幸心理。

  杜绝“低头驾行”需要人人参与

  市社科院的一位专家介绍说,要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在对“低头族”的预防治理工作中,可向社会公布开车接打手机交通陋习举报电话,并开辟网上举报、短信举报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开车接打手机行为,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共同监督身边的危险行为,把维护交通安全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当发现驾驶人有影响驾车安全的行为时,积极劝止并踊跃举报,发动全民积极行动起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监督氛围,潜移默化中,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地养成一种文明的出行习惯,从根本上远离开车打手机等不良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