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兰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将被“一票否决”
原标题:有5种情形之一领导班子将被“一票否决”
中国甘肃网9月1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张云)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安委办获悉,兰州市近日制定了《兰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因职责履行不到位,辖区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5种情形之一的,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三区党政领导班子实施“一票否决”;因职责履行不到位,本行业(领域)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5种情形之一的,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有关人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根据《办法》规定,有因职责履行不到位,辖区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或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单项指标突破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对辖区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负有责任的;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5种情形之一的,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三区党政领导班子实施“一票否决”。有因职责履行不到位,本行业(领域)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突破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本部门对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负有责任的;本部门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5种情形之一的,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办法》还规定县区党委和政府、三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被“一票否决”的,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检查。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有关人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对事故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跟踪追究不受任职期限和职务变动等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