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院“保民生、促三农”深得民心

21.08.2015  12:40

      “您是甘谷县检察院的黄检察官吗?我们是甘谷县金山镇常家庙村的部分村民,部分镇村干部在实施易地搬迁工程过程中,及施工方违法占用林地,你们‘保民生、促三农’ 要管管……”。这是甘谷县院反渎局局长黄禄荣接到“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联系村村民反映情况的电话。电话中还流露出双方有闹事迹象,为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黄禄荣接报后,在第一时间向检察长作了汇报。该院检察长高保德十分重视,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
      8月13日,甘谷县院派出干警,深入一线,到电话反映的金山镇常家庙村,在群众、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检察联络员的引领下,不仅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进一步查验了该搬迁工程项目、占用林地批复文件,同时对补偿情况做了全面了解和核实,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通过走访群众、村民代表和村“两委”及村民监督委员会、议事委员会成员、金山镇党委、政府相关人员和施工单位代表,摸清了该搬迁工程涉及占用村民林地4.7亩,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审批手续齐全;施工方给予群众的补偿495000元已到位。经过扎实的走访,理清了产生矛盾的原因是:由于公示和宣传不规范、不明确,群众不了解占用林地是否合法、补偿是否达到标准,导致部分农户产生怀疑,甚至个别别有用心者煽动群众,引起矛盾纠纷。该院从林业部门调取了有关林地补偿标准的文件和相关规定,积极联系金山镇党委、政府,协调施工单位,于8月18日组织召开了有关各方参加的座谈会。就政府关于林地占用的审批程序和相关部门的批复、补偿标准和有关法律问题,逐一向群众代表做了解释,取得了群众的信任。一起潜在的、一触即发的闹访和群体性事件,在“保民生、促三农”工作中及时得到了化解,维护了一方平安。
      矛盾得到了化解,检察官赢得了群众的赞誉。群众代表王小中说:“检察院的工作让我们老百姓能够明白,也让我们老百姓心里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