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首腐”史勇的不归路

10.07.2014  12:29

  中国兰州网7月10日消息 7月3日上午,甘肃“首腐”——史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白银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史勇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1月至2013年5月,史勇在先后担任酒泉市房地产管理局(下称“房管局”)局长、城乡建设局局长(下称“建设局”)期间,多次非法收受25家单位及个人贿赂,包括人民币1844万元,美元41万元,1100克金条11根,另有25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而史勇所收受贿赂款,无论是总金额,还是单笔受贿金额,都创下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甘肃省职务犯罪“权钱”交易的最高纪录。

  据检察日报报道过去的十年是酒泉市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的繁荣期,也是史勇大肆敛财的“辉煌”时期。手握工程中标、项目审批、建设款项支付三项重要权力,史勇自然成为各建筑公司经理、各建设项目负责人眼中的“香饽饽”。他们各显神通,纷纷向史勇“进贡”,史勇照单全收。而他所收的贿赂款,无论是总金额,还是单笔受贿金额,都创下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甘肃省职务犯罪“权钱”交易的最高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