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财政转移支付将与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

03.04.2015  14:06

   中国甘肃网4月3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4月2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下发全省实施。

  《意见》提出,我省将研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逐步按常住人口等因素测算分配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一般性转移支付,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县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保障情况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兑现奖惩,引导县级政府将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到民生、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

  《意见》明确,我省将全面排查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凡属“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要坚决取消。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预算,不得调整用于安排省级支出,不得违规安排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