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 期限不得超过10年
04.08.2015 09:25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甘肃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 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新华社兰州8月3日电(记者王衡)甘肃省农牧厅厅长康国玺3日表示,日前甘肃省农牧厅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专门意见,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10年,流转面积不得超过当地户均承包面积的150倍。
在当日召开的甘肃省加强耕地保护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视频会上,康国玺介绍,甘肃将积极稳妥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通过建立上限控制制度、分级备案制度等措施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
同时,建立分级备案制度:一次性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下的,由县区农牧主管部门备案;超过1000亩不足1500亩的,报市州农牧主管部门备案;超过1500亩的,报请甘肃省农牧厅备案。
此外,甘肃还将建立审查审核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风险保障金制度,严格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
康国玺说,甘肃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和农业服务业,鼓励工商资本通过“企业+农户”“公司+合作社”等形式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生产要素集成优化配置,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甘肃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065万亩,流转率达22%,其中流入企业的有137.5万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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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5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