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范农村幼儿园

08.05.2015  11:36

甘肃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要求行政村及以下的幼儿入园“就近就便”,原则上不使用校车。确需使用校车的,要严格执行《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货车、农用车等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标准》还要求幼儿园应配有室内或室外的幼儿卫生间和流动水洗手设施。

标准》要求农村幼儿园以1—3个班为宜,原则上不超过6个班;可按幼儿年龄分别编班,其中小班一般不超过25人,中班一般不超过30人,大班一般不超过35人。混龄编班一般不超过35人;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一般不少于2小时。严禁使用小学教材和不规范用书。幼儿园教育目标、内容、形式等应与小学严格区分,切实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