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让人民法院挺直了“腰杆”

30.11.2015  19:45

人民网兰州11月30日电(王文嘉)日前,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在甘肃全省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以来,2015年1-10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05件,同比上升47.8%,其中只有259件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率为84.8%,甘肃全省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目前,甘肃全省已形成绝大多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以外法院审理的格局。

据介绍,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畅通了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通道,消除了人民群众“行政案件告状难”、“官官相护”的疑虑,改变了百姓以往偏好通过信访解决行政纠纷的维权方式,使其更加愿意通过行政诉讼这一法治、理性的方式解决行政纠纷。

据了解,异地管辖制度改革让人民法院挺直了“腰杆”,异地管辖法院法官坦言,不论在对案件的受理还是审理中明显感觉到思想无负担,工作无压力,完全可以放开手脚大胆积极受理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敢判行政机关败诉。今年以来,甘肃高院行政庭没有接到一起当事人反映行政案件不立案的问题。

另据悉,除甘肃省直行政机关和临夏、甘南两个民族自治州的行政机关外,以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由被告所在地以外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将全省12个市中级法院分成4组,每组3个市的行政案件实行循环交叉审理。

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公平争议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