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商女子骗贷2000万 判刑3年

17.07.2015  13:23

  协助姐妹骗贷2000万女子一审领刑三年

   中国甘肃网7月17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苏叶 实习生 施晓庆)朱某(已死亡)冒用甘肃德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以鱼池口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商户的名义在兰州市西固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口农村信用社一只船南街分社贷款1700万元,还以为商户解决周转资金为由,骗取兰州银行东岗支行贷款345万元。期间朱彩娟积极宣传,并负责向银行递交贷款申请材料,带领商户到银行和信用社签订贷款合同,按朱某的指令对骗取的贷款进行转账等相关事宜。7月16日记者获悉,兰州市中院已于日前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骗取贷款罪,判处被告人朱彩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审理查明,朱彩娟与朱某系姐妹。朱某系甘肃德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一,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系钟某,另一股东为顾某。朱彩娟是甘肃德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兰州市城关区鱼池口小商品批发市场内的经营商户。

  2009年6月4日,朱某非正常死亡后朱彩娟逃匿,经公安机关登记网上追逃,2012年9月20日,贵阳市公安局云阳分局刑侦大队在贵阳市南明区抓获朱彩娟。

  案发后,朱某丈夫杨某以其继承朱某的财产(朱某持有甘肃德乾商贸有限公司30%的股权)向两家银行清偿了骗取的贷款本金及部分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