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许可 推诿扯皮将被问责

12.08.2016  20:38

  中新网兰州8月12日电 (杨娜)甘肃省民政厅近日披露,为使甘肃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机构顺利完成审批许可,甘肃规定各级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一站式“无障碍”审批通道,对推诿扯皮不作为的现象,将按规定予以问责。

  甘肃省民政厅联合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称,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事服务窗口及政务网站公开,并在必要时对相关内容予以解释说明。

  筹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各地相关部门则要在机构设立审批、咨询指导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及问题,方便申办人办理机构申请。不得将彼此审批许可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不得互相推诿。

  在设立条件、提交材料、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方面,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申办人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减少繁文缛节,提高办事效率。

  甘肃规定,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在未取得许可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对于无需内设养老机构,但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民政部门应当指导其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甘肃提出,将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养老机构内设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给予全面指导。

  对于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行政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甘肃各级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主动研究解决。对违反相关规定,任意提高许可标准、人为设置准入条件、互相推诿扯皮或不作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对于未经许可开展医养结合业务或擅自悬挂有关医养结合名称的机构要及时依法依规纠正,确保医养结合工作有序推进、良性发展。(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