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乱扔垃圾最高罚5000

20.10.2015  08:41

  原标题: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公开征意见

  保护区内乱扔垃圾最高罚5000

   中国甘肃网10月20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10月19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将保护区范围以外的66.6万公顷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划为外围保护地带。保护地带在设置各类建设项目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外围保护地带占用林地面积超过10公顷,化工类及对保护区环境质量影响大或有潜在危害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办理项目许可手续前,要充分听取管理局的意见见,审批结果要通报管理局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在保护区内设置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保护区内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减轻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擅自在保护区内开矿、采石、挖沙、取土、开垦、烧荒,尚未造成林地林木破坏的,处以每平米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在保护区内砍柴、采药,尚未造成林地林木破坏的,每次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在保护区内狩猎的,每人次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进入保护区采摘云杉等林木果实,处以所采果实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擅自在保护区内倾倒废弃物、乱扔各种生活垃圾的,每次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