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确保年内全面实施阶梯价格

17.08.2015  17:53

为推进甘肃阶梯价格制度工作,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连续两次召开全省价格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了甘肃省阶梯价格制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据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处负责人介绍,甘肃省阶梯价格制度工作自启动起来,在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配合下,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下一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市州城市居民用水、用气阶梯制度工作的落实,积极主动帮助市州解决问题,确保年内全省阶梯价格制度全面实施。

目前,甘肃已经建立了阶梯价格制度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在武威、白银及平凉市召开了全省片区阶梯价格制度督查协调会,督促指导甘肃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工作,并将各市州阶梯价格制度进展情况向各市州政府进行通报。在阶梯水价方面,武威、金昌、白银和定西4市已建立并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其余10个市州正在稳步推进;阶梯气价方面,除甘南州和陇南市尚未通气,暂不实施城市居民阶梯气价外,大部分市州制定了方案并已完成了专家论证会,将召开居民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

其中,兰州市物价局目前发布公告,将于8月26日召开兰州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此次听证会的方案有两个。

方案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阶梯气价指导意见,普通居民家庭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20立方米/月以内,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执行现行基本价格,即:1.7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为21~30立方米/月以内,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执行现行基本价格的1.2倍,即:2.04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30立方米/月部分,执行现行基本价格的1.5倍,即:2.55元/立方米。

方案二:考虑到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适当扩大居民分档气量。普通居民家庭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25立方米/月以内,可覆盖80%以上居民家庭用户,执行现行基本价格,即:1.7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为26~30立方米/月以内,用气价格为2.04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30立方米/月部分,用气价格为2.55元/立方米。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王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