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139户金融机构享受税收“红包”逾2亿元

13.09.2018  11:02

9月1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了解到,自去年10月底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有关税收政策实施以来,甘肃省内金融机构已发放贷款161.69亿元,甘肃税务部门依法为139户金融机构免征利息收入增值税2.33亿元。

有了税收优惠,在给农户贷款时利率灵活,手续简化,业务量也增加了。”甘肃省一县级金融机构财务负责人说,今年上半年该公司涉农贷款占98.3%;上缴各类税费6万元,享受税收优惠4.5万元。小微企业融资免税政策实施以来,甘肃省内多家银行收到了税收“红包”。不仅降低了贷款经营成本,提高了抗风险能力,面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规模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今年上半年,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向符合税收减免政策的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共计55354万元,企业累计享受减免增值税3133万元,预计全年可以享受到7000万元左右的免税红利。该行财会部负责人说:“这一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银行为小微企业贷款中存在的信贷风险及银行贷款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