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鼠疫防控工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06.02.2015  09:52

  甘肃新闻网兰州2月6日电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年伊始,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属地管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科学防控的原则,进一步做好鼠疫防控工作,并明确从今年起,将鼠疫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严格的督导与评估机制。

  2014年,我省酒泉市发生了三起鼠疫疫情。为此,省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研究部署鼠疫防控工作,将省级鼠疫防控经费由每年15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为酒泉市鼠疫疫情处置工作给予600万元补助资金,为省疾控中心及基层鼠疫监测点配备了快速监测和流动检疫车等设备。《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人间鼠疫疫情应急指挥体系;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对疫源地内居民开展全员宣传;鼠疫疫源地内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开工时,必须开展卫生学评价;在重点地区,根据獭(鼠)密度和动物疫情流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保护性灭獭灭蚤工作;加强鼠疫防控专业队伍建设;将鼠防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加大经费投入;加大应急物资储备。

  同时,近日发出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贩运销售旱獭的通告》明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甘肃省境内从事非法猎捕旱獭和非法加工、生产、经营、贩运、销售旱獭及其皮毛、肉、爪、油等制品的活动。如发现上述非法行为,任何单位、个人均有义务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对举报单位或个人应予以奖励。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发现猎捕、贩运、销售旱獭及其制品者,应依法将当事人就近移送医疗机构予以医学隔离观察9天,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宜秀萍)

  原文标题:甘肃鼠疫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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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新闻网 【编辑:史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