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市政、交通等重点领域

14.03.2015  12:00

    原标题:甘肃省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市政、交通等重点领域

    甘肃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在生态环保、农业和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方面创新投资运营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进入各重点领域,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意见》提出,我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同时积极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的市场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等多种模式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并加强服务和成本监测,理顺价格水平,使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对于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依法依规为投资者配置相关经营资源,稳定投资回报;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政府可适当予以补贴。

    《意见》提出,我省将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全面放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建立规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市场。已建成市政基础设施可通过TOT(转让—经营—移交)等模式,将一定期限的经营权或产权有偿转让给投资者,有效盘活城市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加快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转变,并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国有投资适当退出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经营性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为社会投资提供发展空间。推进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运营。

    《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社会法人、境外企业、在甘大型企业以多种模式参与省内铁路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加快设立甘肃省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有效扩大基金规模。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在综合城市规划许可的前提下,吸引社会资本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意见》提出,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民航领域的开放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民航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干线机场以及航站楼等机场配套服务设施投资建设。鼓励小型支线机场运营者参与当地旅游等资源的开发、经营。支持通用航空机场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 (记者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