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甘肃省高速公路取消通行费最低起征额

02.07.2018  18:52

7月1日0时起,甘肃省高速公路取消车辆通行费最低起征额收费,凡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一律按车型和实际行驶里程征收车辆通行费。

取消最低起征额后,正常通行车辆车型判定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行入口劝返政策,出口收费站严格按照《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执行。

为确保新收费政策顺利实行,省高管局于6月28日至29日对收费车道软件逻辑和判断条件相关模块功能进行了调整,同步制作了新的通行费费率表,完成了联网收费软件回归测试流程和系统升级切换前的调试验证工作。于6月30日17时至23时升级车道收费软件,7月1日0时正式实施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