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17.03.2016  08:43

    原标题:本报专访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 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3月16日,全国人大代表、二级大法官、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接受西部商报记者专访。谈及司法改革中关注度颇高的员额制,梁明远表示如何既坚持员额比例,又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线法官、骨干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就是改革的难点。

  对于2016年的新举措,梁明远称将稳步推进矿区法院改制,推动建立覆盖全省的环境资源类专门案件审判机构。

  谈改革

  重点推行法官员额制

  记者:我省法院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哪些方面?

  梁明远:我省作为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省份,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都集中在具有基础核心地位的审判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人财物统管四个方面。由于这些改革涉及体制问题,也涉及干警的切身利益,加之改革的任务不同,各有难点。比如审判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重点是要推行法官员额制,也就是说,改革后进入员额仍然具备法官身份的人员不能超过现有法官的39%。这将使一部分由于受员额比例限制而未能选任进入员额的法官退出法官序列,不再是法官。改革使得人人面临岗位、职业的再选择,如何既坚持员额比例,又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线法官、骨干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就是改革的难点。再如职业保障改革,目前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已经和将要出台的一系列给法官加担子、加任务的举措,但与之配套的人身安全保障、薪酬保障、履职保障等改革措施还没有到位等。

  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全国第一、二批试点法院的经验,紧密结合甘肃实际,把我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做得更好,力争出经验、出成效。

  新举措

  深入推进“四项改革”试点

  记者: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我们还将有哪些新举措?

  梁明远:2016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全力推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抓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系统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同时在省委政法委的牵头下,积极探索、建立与“四项改革”相配套的制度,为“四项改革”下一步在全省全面推开做好准备。

  二是大力推进铁路、林区、矿区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矿区法院改制,推动建立覆盖全省的环境资源类专门案件审判机构。

  三是进一步督促、指导全省法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个“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记者 樊丽)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