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报一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25.08.2015  17:48

  原标题:我省通报一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7家责任单位和13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责任

   中国甘肃网8月25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 (记者 张萍) 日前,省安委办发出通知,对张掖市滨河新区张掖大剧院施工工地“4·11”高处坠落事故等7起工矿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通报显示,今年4月11日,张掖市滨河新区张掖大剧院建设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4月25日,庆阳公路管理局西峰公路管理段在S318线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1日,白银金阳光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球磨机车间在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27日,白银市平川区红祥建材厂19号轮窑口在进行风机移动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14日,天水荣力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26日,秦安公路段在S304叶莲公路铺筑路面水稳层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22日,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天洛作业区田坝1号坑道发生一起矿车侧翻事故,造成1人死亡。

  据了解,7起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严肃追究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其中对甘肃建厦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白银金阳光矿业有限公司、庆阳公路管理局西峰公路管理段等7家责任单位分别处以20万到36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春效、雷明华、彭林等13名责任人处以3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给予撤销职务等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