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报一批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24.10.2015  13:56

  中国兰州网10月24日消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张云)昨日,省安委办通报了今年我省第五批九起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拘留。

   事故1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

  5月5日,兰州市连搭乡福康防护栏加工厂在搬运压力机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51180元。

  责任追究:对王进喜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对工作人员张伦贵、祁生辉、朱维亮,责成连搭乡福康防护栏加工厂对其三人予以开除。连搭乡福康防护栏加工厂处以35万元的罚款。连搭乡政府向高新区管委会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事故2冶炼厂物体打击事故致2人死亡

  6月12日,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铜冶炼厂熔炼二车间自热炉系统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2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徐立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张建华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齐怀山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何宝宏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刘兴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高俊兴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张英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齐红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祝安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杨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郑国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殷选民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40万元处罚。甘肃沃金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处以40万元处罚。

   事故3工地升降机轿厢坠落致3人死亡

  7月2日11时15分,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肃南裕苑住宅小区34号商住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轿厢坠落事故,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

  责任追究:对梁志成处69923.10元的罚款。对雷鑫民处8万元罚款。对马伟处6万元罚款。对臧继超处3万元罚款。对蔡超合处3万元罚款。对杜宋堂处3万元罚款。对赵俊处1万元罚款。对康国林处9000元罚款。对陈煜、曹飞、王作尚在全市建设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对甘州区建设局副局长冯卿予以诫勉谈话。对李煜给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对张掖市东升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处60万元罚款。对项目监理单位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10万元罚款。对张掖市富农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处7万元的罚款,责令改正。对项目建设单位肃南县裕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