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护幼苗 甘肃省逐步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28.05.2014  12:45

  原标题:“四位一体”护幼苗我省逐步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记者 尤婷婷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凝聚社会力量,逐步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保护网络。

  一

  2009年12月,我省颁布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同时,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套出台了《甘肃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动计划》《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推进全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省市县三级普遍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领导协调机构,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主体。我省已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目前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由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数量已占到100%。

  据介绍,2013年全省化解涉校纠纷130起,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408处,整改400处,排查校外治安乱点512处,整治510处。校园周边建立治安岗亭3843个,设立警务室11229个。针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问题,交管部门重点开展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加强学校门前道路交通指挥疏导,招募学生家长志愿者参加“护卫天使”行动,建立了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模式。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及周边“三厅一室一吧”为重点,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对从事不健康音像出租、放映、零售的经营单位及各类违法经营摊点坚决予以查封。2013年全省共关闭非法经营网吧138家,取缔违法经营娱乐场所145处,各类餐饮摊点1485处,清理校园周边小商店和摊点2286家,极大地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目前我省已开通“12318”文化市场举报专线,建立了群众监督举报制度。

  二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省市县相应成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6.2万余名志愿者加入关爱活动,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全省目前共建成358所乡村学校少年宫,1037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覆盖了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所有乡镇。针对流浪乞讨儿童,我省逐步构筑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救助网络。去年我省共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儿童2983名。针对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在兰州、张掖、嘉峪关试点建设虚拟工读学校,将需要接受矫治的青少年送到辖区的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主动跟踪并关系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避免他们流落街头或违法犯罪。去年共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1731名。

  三

  201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配套工作机制,确保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诉讼制度落到实处,对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省已创建13个国家级、146个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02个,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863个,98%的法律援助机构建成了法律援助信息网络,61个县区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2013年,全省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2843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我省加大侦破力度,严厉进行打击。2013年9月,省妇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儿童权益预防儿童遭受性侵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预防女童遭受性侵害,促进女童健康成长。目前,我省已将虐待、遗弃案件以及青少年请求人事损害赔偿列入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完善了青少年的救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