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7.06.2014  18:39

 

各市、州工信委、文明办,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决定开展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现将《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诚信企业申报材料,请于7月底前汇总报送省工信委。

联系人: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  邓 乐

联系电话:0931-4609212   

 

 

                      甘肃省工信委    甘肃省文明办

                            2014年6月11日

 

 

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从2014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省中小企业中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广泛动员和组织评价等活动,创建一批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和发挥积极影响的诚信企业,引导广大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打造诚信环境,促进和谐发展。

(二)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的中小企业。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广泛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和任务,宣传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内容,提高企业对创建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企业信用培育。加强企业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信贷融资、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等方面的指导培训,引导企业遵章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争创诚信企业。

(三)树立诚信示范企业。活动期间每年评选20个左右“诚信示范企业”,累计创建100个左右“诚信示范企业”,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发布诚信企业相关信息。依托中国甘肃网和甘肃省中小企业信息网,建立甘肃省诚信企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相关信息,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

      (五)推动建立信用激励惩戒机制。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推动政府部门将企业信用信息运用于行政管理和服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项目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政策优惠;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行贷款优先、手续简便、利率下浮、额度放宽、期限延长等优惠政策。

三、工作程序
      (一)县区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委、各行业协会组织企业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于每年6月底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报送市州工信委。申报企业坚持自愿原则。

(二)市州初审推荐。各市州工信委对申报企业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提出推荐企业名单及具体意见,每年7月底前上报省工信委。

(三)联席会议遴选。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联席会议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遴选参评企业名单。

(四)第三方核实评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甘肃省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依照甘肃省诚信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2),通过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参评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核实,实施量化综合评价。

(五)公示。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联席会议根据第三方核实评价结果,提出拟选企业名单,通过省内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0天。

(六)认定发布。每年底前,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当年诚信企业名单,由省文明办和省工信委联合公布。对综合评价分值高、社会广泛认同、具有影响和带动作用的,授予“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由省文明办和省工信委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工信委、省文明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联席会议(见附件3),负责全省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实施激励措施。有关部门对诚信企业在推荐上市、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在安排项目和支持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在政府组织的评奖表彰中重点考虑,在考核评价时给予适当加分。

(三)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宣传,并通过表彰会、典型经验介绍、事迹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诚信示范企业”的先进事迹,提高全社会对诚信企业创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四)强化监督管理。诚信企业及“诚信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诚信企业荣誉称号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有效期满企业可参加复评。获评企业如在诚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企业荣誉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

 

附件:1.甘肃省诚信企业申报材料

          2.甘肃省诚信企业评价标准

          3.甘肃省诚信企业创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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