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三大突出问题

24.09.2014  18:02
为全面落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积极开展我省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及省卫生计生委安排,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联合省卫生监督所组成调研组于8月21日-9月5日对省直和兰州、白银、武威、临夏4市(州)共17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开展相关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产前(遗传病)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终止妊娠手术、新生儿筛查、母乳代用品、胎儿性别鉴定等六个方面。检查发现三大问题比较突出,需下力纠治和着力解决。   一是机构超出许可范围开展业务。省生殖保健院(甘肃利民医院)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和兰州天伦不孕不育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项目未涉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但依旧开展取环、放环,输卵管、输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是人员无相应资格证开展业务。武威丽人医院、白银市妇幼保健院从事终止妊娠手术医师及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护士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白银现代妇儿医院、临夏市惠民医院B超室从事超声诊断人员无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影像学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甘肃省生殖保健院(甘肃利民医院)所有医护人员均未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或《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三是制度落实不严,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松散,内控制度,手术记录、手术或麻醉知情同意书医师签字制度,B超室“双签”和“手签”等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有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病历质控不严,存在大月份引产证明不规范,取环无证明或证明不规范,个别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调研组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并对相关机构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 此次调研还就全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会议针对计划生育监督工作制定的“三卡三表”内容、计划生育规范用语等广泛征求了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将系统梳理后反馈国家卫计委。同时,进一步总结此次调研监督工作经验,为计划生育依法监督,规范执法,建设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省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