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要设发明人奖
原标题:《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修订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国甘肃网6月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 近日,甘肃省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修订稿)》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据了解,目前的《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仅设置了专利项目奖,奖励对象的专利权人主要为单位,没有针对人即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项设置,不能充分体现对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在发明创造过程中所起到的能动性等人的主体作用的奖励,不能很好地调动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同时,我省目前省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是5万元、3万元和1万元,获奖专利权人普遍反映省专利奖的奖金额度偏低,激励力度不够。甘肃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是8万元、4万元和2万元,省专利奖与省科技奖的奖金额度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修订稿)》设置了省专利发明人奖,将甘肃省专利奖(以下简称省专利奖)分两类设立,即:甘肃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奖励对象为专利权人;甘肃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奖励对象为个人。明确申报“甘肃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报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申报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专利技术产品化和产业化具有实质性贡献。
同时,根据省专利奖两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情况,《修订稿》还加大了对省专利奖的奖励力度,提高奖金额度。《修订稿》对获得甘肃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专利权人,每项分别给予8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甘肃发明人(设计人)奖的个人,每人给予5万元的奖励。以上各项奖金纳入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