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甘政办函〔2015〕1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84号)精神,加强对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召集人: 张正锋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嘉毅 省教育厅厅长
成 员: 陈保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曹天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秀娟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 诚 省人社厅副厅长
高建国 省编办副主任
周继尧 省工信委纪检组长
陈牧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梁文钊 省建设厅副厅长
颜富强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杨祁峰 省农牧厅副厅长
李世英 省扶贫办副主任
杨宇宏 省旅游局副局长
王颖玲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陈保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请召集人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联席会议职责
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职业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重大问题向省政府请示报告。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或按照领导同志指示,可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职业教育工作的精神;研究、协调解决有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落实职业教育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会单位的范围,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省委有关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