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统筹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29.07.2016  05:08

近年来,为促进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扎实开展,推动《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部署环境保护工作。省环保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全省环境现状、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全面摸排,列出任务清单下发市州督促整改。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宏伟蓝图,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指示精神,掌握整改进度,7月25日至8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成立5个环境保护督查组,选派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建设厅、省国土厅、省农牧厅等厅局领导带队,对全省14个市州开展环境保护问题专项督查。

督察组在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领导下,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一线检查、收集证据等方法措施,重点对各地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流域水污染治理整改、辖区国控河流断面水质超标、自动监控企业数据超标、地下水超采、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项目治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整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标准油品整改、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连片整治、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建设项目清理整改等19个方面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对督查地区反馈总体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建议,逐项填报督查表,经省环保厅汇总专题报送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