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工作纪实
原标题: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责任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工作纪实
通讯员 杨 恒
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怎么才能干得好?
这一系列问号,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这个“老”部门遇到的新课题。
监督越来越严密!执纪越来越严厉!问责越来越严格!
这一系列感叹号,是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朴实无华的转身赢得的一片赞叹。
减少了89%,增加到70%
孤立地看,这组数字只是两个较大的百分数。把它们分别摆入具体的语境中,显示的却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是什么?这本来不应成为一个问题。可是随着工作领域不断拓展,纪检监察机关揽了不少不该揽的事,检查、考核、评比,但凡与纪律沾边的议事机构,都有纪检监察机关的身影。2013年之前,仅省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就达129个。
“纪委是‘万金油’!”过去,纪检干部经常听到这样的评价。“如果这些议事机构一年只开一次会,加起来就是129次,会都开不及,哪还有精力干好自己的主业?”纪检干部也常常这样自问。
发散有余,聚焦自然就不足。为了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集中精力落实好监督责任,省纪委经过三轮清理,悄然退出了115个牵头或参加的议事机构,精简到了14个,累计减少了89%。
“做这样的减法,就是让纪检监察部门集中精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监督执纪问题这个主责主业。”省纪委副书记杨志宏如是说。
有减法,就有加法。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为了把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业倾斜,去年以来省纪委机关及时调整内设机构,在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办公厅等5个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新设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干部室等3个内设机构进行了规范。经过两轮调整,省纪委从事执纪监督、查办案件工作的内设机构达12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0%。
与此同时,市州纪委和县市区纪委也全面清理调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前平均只有10个。省纪委对14个市州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严格审核,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还规范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集中精力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从机制到细节
“应该干什么”有了答案,“应该怎么干”也必须正面回答。
“原来是手伸得太长,揽得太多,舍本逐末,干不好,现在职能瘦身了,也从会议文件中解放出来了,就要思考应该怎么干了。”
转方式,无止境。2014年,省纪委以上率下,不断探索新路子,让突然“失重”的纪检干部,重新找准了自己的工作重心。
转方式先从大处着眼,机制一变,道路通畅。
转机制,就得找准抓手。推进监督责任落实,各级纪委以约谈为重要抓手,突出“一把手抓”和“抓一把手”,着力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一线、传导到末端。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约谈了省直部门派驻机构的41位负责人和14个市州纪委书记。各地各部门普遍开展工作约谈,强化了各级纪委的担当意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转机制,就得理清关系。在“两个为主”的机制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报告办法;明确报告内容、方式、程序,同时上级加强对下级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积极开展以省纪委为主对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先后补充调整10个市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有23名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
转机制,就得规范管理。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建立纪委领导联系派驻机构制度,明确联系任务;建立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制度,将过去部门考核变为以省纪委为主进行考核;规范省直派驻机构副地级以上干部提名程序,明确由省纪委提出初步人选,省纪委牵头与省委组织部共同考察。同时,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设置模式创新,在白银、定西、武威市县两级开展“重点派驻+综合派出”模式的试点工作。
转方式须从细节入手,细节越细,工作越实。
抓细节,重在管用。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动员、不开会,只以一纸通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查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借婚丧喜庆敛财问题,起到了以点带面、以小见大的效果。去年,全省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344起,不断释放出执纪必严的信号。
抓细节,重在规范。强化办案安全监督管理,全省市州全部建成标准化办案场所。坚持快查快办,对违纪案件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对反映失实问题及时澄清。
抓细节,重在具体。发现腐败问题线索,要靠举报,渠道不畅,等于自闭门户。于是,省纪委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保持高压震慑态势,需要持续在媒体通报曝光,如果通报不具体,就消弱了震慑力度。今年所有通报问题,都是取掉“某某”二字,直接点名道姓,让人信服。
细节越细,才能深入;机制越顺,才能持久。转方式是聚焦中心任务的关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用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转变,赢得社会各界的注目礼。
打铁还需自身硬
“怎么才能干得好?”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用实际行动给出回答。
——加大培训力度。2014年,省纪委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711人,同比增长了4倍多。其中,举办4期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对全省1228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集中轮训,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编好制度笼子。制定“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省纪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就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作出郑重承诺,省市县乡四级1.2万名纪检监察干部也签订作风建设承诺书。同时,建立市州纪委书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外出、家庭等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
——正人必先正己。加强内部监督,省纪委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护短、零容忍、严查处。去年,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85件,已办结44件。公开通报8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热议。
——规范机关运行。去年,省纪委机关会议比上年减少31%,文件减少20%,公务接待费用下降32.3%,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9.9%,开通了纪检系统电子公文传输和视频会议系统,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深化“三转”,永无止境。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把“自身过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金字招牌”来培育,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