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 统一比选择优录取

12.02.2017  02:33

    原标题: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选调2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不设具体职位,统一比选,择优录取。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甘肃省省直、市(州)及以下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甘肃省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7年2月10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位,熟悉以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等,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工商、税务、财政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4.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8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