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原标题:《甘肃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印发 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严格执行国家制度安排,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
《规划》指出,全面覆盖、分类参保。按照应参尽参、依法参保的要求,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落实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和门诊待遇
《规划》提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功能,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和门诊待遇,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
《规划》指出,完善重大疫情医疗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制度安排,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统筹使用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提高统筹基金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的比重
《规划》明确,完善责任均衡的筹资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非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基准费率制度。提高统筹基金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的比重。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疗费用的多渠道筹资政策,加强财政对医疗救助的投入。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障内容
《规划》提出,鼓励产品创新。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与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注重发挥商业医疗保险作用,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实行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标准
《规划》要求,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实行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标准。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探索不同统筹地区之间长期护理费用异地结算办法,逐步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群体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规划》指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建立精准、科学、有效的支付方式制度,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和城市医疗机构间报销水平差距,支持建立分级诊疗体系,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区域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全面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到2025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