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

13.05.2017  14:34

(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在兰州举行。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6人出席了会议。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同意提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审查。

  全会认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整饬作风,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会强调,全省各级纪检机关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巩固和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会号召,各级纪检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