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布】甘肃省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即将开启
5月17日是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国务院残工委确定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是“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5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华文哲,省人社厅副厅长王丽萍,省残联副理事长、新闻发言人蒋录基和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刘爽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刘伯荣
主持人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刘伯荣
发言人
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 华文哲
省人社厅副厅长 王丽萍
省残联副理事长、新闻发言人 蒋录基
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 刘爽
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 华文哲
华文哲: 今天我们召开甘肃省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围绕今年全国助残日“助残脱贫,决胜小康”活动主题,向大家通报甘肃省助残脱贫有关情况和今年全国助残日甘肃省系列活动安排。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贫困残疾人的民生改善和精准脱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强调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凝心聚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更是时刻牵挂。他指出,要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重病重残人员等群体,要加强走访探视和必要帮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今年,国务院残工委又专门将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确定为“助残脱贫,决胜小康”并作出系列活动安排,充分体现了对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对于推动加快全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步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人道主义思想和助残社会美德,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困难纳入当地精准扶贫方略,贫困残疾人通过兜底保障和精准扶贫充分受益。 目前,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已由2014年底的28.81万人减少到2.39万人,91.7%的贫困残疾人实现了精准稳定脱贫。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紧盯一个目标,加强两个保障,做到三个支持,抓实四个服务。
(一)紧盯一个目标。 即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重点解决因残致贫家庭在兜底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医疗参保、教育救助、托养照护服务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三年来,全省新增纳入农村特困供养826人,新增纳入农村一、二类低保2831人,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14.85万人次,新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19人,落实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教育救助291人,新增解决重度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2456人。
(二)加强两个保障。 一个是加强政策保障, 连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残疾人脱贫攻坚政策文件。一是省扶贫办等26个部门单位联合出台了《甘肃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了扶持全省贫困残疾人脱贫奔小康的重点行动和主要措施。二是省民政厅、省残联等6部门单位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聚力攻坚。三是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0—6岁建档立卡未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救助。四是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甘肃省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细则》,扶持贫困盲人就业创业。五是结合中国残联“走转改”“学听跟”专项活动和全省残联系统“包推帮”活动,制定出台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推动“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残疾人精准扶贫措施落地见效。六是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深化脱贫攻坚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的意见》,明确10条精准帮扶措施,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扎实深入开展。该意见被国务院残工委转发。 另一个是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兜底保障专责组职责要求,将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各级残联头等大事重点安排部署,层层压实各级政府残工委及残联的具体责任。二是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新形势对新阶段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是每年对省级完成贫困残疾人扶贫项目情况和各市县区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实情、问需问计于民,靶向攻坚解决实际问题。
(三)做到三个支持。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支持。 依据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专项调查及动态更新数据,及时反映贫困残疾人的脱贫需求,积极争取全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对贫困残疾人的优先优惠。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健等省领导多次作出专门批示。近五年,贫困残疾人在我省“七个一批”等大扶贫精准措施中受益人数超过40万人次。 二是部门单位积极配合支持。 建立健全残工委会议联系制度,按照部门职能明确任务分工,积极协调推动助残脱贫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见成效。扶贫部门切实将因残致贫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并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攻坚对象落实“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教育部门落实“送教上门”“一人一案”等助学措施,解决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民政部门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妥善解决符合条件但未纳入农村低保和未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的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卫健、医保等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医疗保险保障政策,有效减轻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疗支出负担。发改和住建部门,全力推进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现农村残疾人危房清零和有需求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三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单位大力支持。 2018年11月上旬,国家将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情况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范围后,我们组成工作组专程赴东部协作方天津、青岛、厦门、福州4市残联协调对接,得到协作方的大力支持。12月下旬,邀请协作方来甘考察协作项目、签署帮扶协议。据初步统计,仅2019年就在残疾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康复扶贫、教育扶贫、家庭无障碍改造、爱心捐助等方面,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21亿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4.67万人,帮扶成效十分明显。
(四)抓实四个服务。 充分发挥各级残联党的群团工作优势,协调争取并组织实施了一批残疾人急需要、广受益的助残脱贫项目。 一是民生实事助残服务。 省委省政府连续10年将残疾人民生实事列入为民办实事计划,每年投入资金至少5000万元,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先后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就业扶贫百千万工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等项目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制度化解决残疾人困难问题。 二是产业扶贫助残服务。 省扶贫办连续十几年从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切块,安排组织贫困县残联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增收产业脱贫。仅2019年就下达残疾人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一户一策”扶持24个贫困县的39个贫困村发展种、养、加产业,精准扶持贫困残疾人1210户。 三是综合保险试点服务。 从2017年开始,我们连续3年借力省财险公司,在甘南、临夏两州为低保残疾人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办理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财产综合保险,帮助贫困重度残疾人在遭受意外伤害等风险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有效增强抵抗意外风险能力。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563万元,受益残疾人达到5.46万人次。 四是助盲就业脱贫服务。 自2018年开展助盲脱贫行动以来,省市县扶持新(扩)建盲人按摩机构店和按摩实训基地190个,全省达到409个;新增贫困盲人就业创业560人,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320人,全省盲人按摩就业创业达到1570人,盲人按摩日益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残疾人就业品牌项目。
近期,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抓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通过蹲点督导、走访探视等形式,对全省8个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加强跟踪督导, 督促市县残联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加大服务和协调力度,推动问题解决。 二是重点抓好助残脱贫政策措施的落地。 紧扣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困难,落实好残疾人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两项补贴、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推动开展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工作,切实为贫困残疾人家庭解决困难问题;持续抓好产业助残扶贫、就业助残扶贫、助盲就业脱贫等扶贫项目,帮助贫困残疾人实现稳定脱贫。 三是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 加强与天津、青岛等扶贫协作单位的沟通对接,积极引进帮扶资源,全面落实帮扶协议。督促有协作任务的10个市州和58个县区与东部对口残联密切协作,因地制宜落实帮扶项目资金,确保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取得更大成效。
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及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开展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和省政府残工委有关安排,今年全国助残日期间,我省将围绕“助残脱贫,决胜小康”主题,重点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助残脱贫政策落地见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30周年。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广泛宣讲、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深化脱贫攻坚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的意见》等助残脱贫政策,集中突破助残脱贫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重点,确保更多残疾人受益。
(二)深入开展慰问和走访探视贫困残疾人活动。 各地助残日期间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同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收入减少、缺乏监护或照料、面临康复中断等困境的残疾人,给予特别帮扶,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各级残联层层开展困难残疾人家庭走访探视专项活动,广泛走访探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现场摸排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清单,做好疫情之后致贫返贫残疾人的帮扶工作,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
(三)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助残项目。 各级政府残工委及相关成员单位,将残疾人帮扶纳入民生保障工作大局,全面落实有关残疾人兜底保障等基本民生保障的政策措施,及时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按照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托养补贴和助盲就业脱贫等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着力解决好全省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辅具适配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扎实做好助力残疾人复工就业增收各项工作。 针对疫情对残疾人就业的影响,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就业,加大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抓好因疫情影响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已有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作用,带动更多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创业。积极关注残疾人康复、托养、盲人按摩机构和特教学校,走访调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残疾人就业单位、扶贫基地,帮助解决复工复产复业中的实际困难。
(五)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广泛开展各类扶残助残活动。 各级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和残联围绕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康复。各级民政、住建、扶贫、残联等部门单位推动重点扶贫项目更多惠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对受疫情影响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及时给予特别关心、特别关爱。各级人社、残联等部门单位层层组织“筑梦小康”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残疾人网络招聘会,开展网上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培训,加大对疫情影响下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网络就业扶持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受疫情影响的残疾学生的教学安排,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倾斜政策。
(六)营造助残脱贫和决胜小康的良好氛围。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重点针对疫情影响下出现困难的残疾人,组织送温暖、困难帮扶、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助残活动。各级残联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脱贫攻坚先进经验、典型人物及各地各部门助残活动的宣传。
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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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残疾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及两项补贴发放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 刘爽
刘爽: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兜底保障一批”的政治责任,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救助措施,确保兜住兜牢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具体工作中,我们 一方面,不断强化残疾人兜底保障工作。 一是拓展保障范围。 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家庭主要成员有妊娠、哺乳、照护重度残疾人或重病患者以及单亲抚养学前儿童等情形的,可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一、二类保障范围;同时,要求在“整户保”的基础上,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但家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的,实行单人户保障,拓宽了农村低保的对象范围。目前全省有18.2万残疾人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对7.3万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了保障范围。 二是提高救助水平。 今年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2020年的人年4428元,一、二类对象人年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428元、420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5760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能力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为1440元、2640元、3840元。通过社会救助政策性兜底保障,再加上农村居民享受的各项惠农政策收入,确保了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持续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同时,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和物价上涨造成的影响,我们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临时救助力度,并连续11个月发放临时物价补贴3200多万元。 三是加大监测力度。 联合省残联等7部门下发了《甘肃省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将登记办证残疾人纳入监测范围,根据监测预警情况督促各地开展入户调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
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两项补贴政策。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于2018年12月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拓展至所有一、二级残疾人,有效拓展了政策覆盖范围。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通过印发政策汇编、口袋书,开展媒体宣传和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向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宣传讲解政策内容,有效提高了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准确率。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 同各级残联组织积极协调合作,通过排查整改,累计为超过10万名残疾人办理、重新鉴定核发残疾证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 四是开展数据比对清零行动。 通过数据比对,及时将筛选出的3.7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有效了解决了部分群众因未及时提出申请,导致未能及时享受补贴的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4.8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33.3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履行部门职责,结合推进兜底保障专项攻坚、挂牌督战、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3个专项行动,优化政策供给、加强资源统筹、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大对符合条件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力度。积极做好新增残疾人办证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衔接工作,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主动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惠残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指导督促基层及时主动实施救助,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
甘肃农民报记者现场提问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一系列决策部署,重点在鼓励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开展残疾人线上公共就业服务方面都出台了哪些具体政策和措施?
省人社厅副厅长 王丽萍
王丽萍: 新冠疫情以来,省人社厅作为省残疾人工作成员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下面我做一简要介绍:
一是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今年以来,省人社厅联合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妇联等部门在原计划开发3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新开发2万个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对符合岗位人选条件要求的贫困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予以优先安置。据统计,2万个临时岗位的开发任务已于3月底全面完成,实际开发了23429个岗位,完成计划指标的117.1%。其中,安排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劳动力2329人,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697人;3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已于4月底全面完成,实际开发了30059个岗位,完成计划指标的100.2%。其中安排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劳动力314人,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532人。
二是落实社保补贴政策扶持就业。 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66号),对企业招用农村贫困残疾人、对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帮助就业。 疫情发生以来,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与部分高校开展了“一对一”的线上视频招聘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含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截至5月13日,与48所高校“一对一”的通过甘肃人才网举办了线上视频招聘会,累计组织用人单位6648家次,提供就业岗位41万个。与此同时,积极与兰州市残联对接,依托甘肃人才网联合举办了“兰州市2020年残疾人网络专场招聘会”,活动期间,共组织用人单位142家,提供就业岗位4541个。
四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带动就业。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降低了贷款门槛,优化了办理流程,并将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重点对象。疫情期间,为634名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76万元。
五是创新开展线上技能培训促进就业。 按照《甘肃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甘政办发〔2019〕80号),面向残疾人免费开展就业技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培训,保障有培训意愿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劳动素质和就业能力。疫情防控期间,省人社厅发布5批次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供劳动者居家免费学习,截止4月底,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97人次,已支付培训补贴8.22万元。
六是落实求职创业补贴助力就业。 对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每人发放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省内高等院校188名2019届残疾人毕业生及375名2020届残疾人毕业生发放了求职创业补贴56.3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断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着重从以下3个方面下功夫:(一)在帮助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上下功夫;(二)在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上下功夫;(三)在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上下功夫。
甘肃新闻综合广播记者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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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以及202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有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情况?
省残联副理事长、新闻发言人 蒋录基
蒋录基: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情况: 2018年9月11日,我省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 救助对象为具有甘肃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甘肃)且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二) 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州、甘肃矿区和86个县市区全部出台制度或实施细则,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救助申请,确定定点服务机构,并将救助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全面完成了制度建设工作。 2019年,共计投入残疾儿童救助资金1.1亿元,为8400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手术和辅具适配服务。
2.2020年省委省政府民办实事助残康复项目: 2020年省委省政府民办实事助残康复项目, 对5200名具有甘肃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甘肃)且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其中,为视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1600例,每例0.5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4个月;为听力、言语、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或手术600例,每例1.5万元,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为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3000例,人均不超过0.1万元(含评估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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