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拉开帷幕(图)

01.11.2020  08:00

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10月30日讯  (记者  张慧雅  文/图)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拉开帷幕,也就是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反映的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人口状况。目前,普查准备阶段的摸底工作已进入尾声。

刘雅杰介绍相关情况

  据甘肃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甘肃省统计局城乡抽样调查队队长刘雅杰表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人口普查工作列为全省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时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和业务培训、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动员、扎实推进摸底工作,全省已选聘近14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据介绍,此次普查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从2019年10月—2020年10月。第二阶段为普查登记阶段,从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第三阶段为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主要工作为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我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不包括在我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主要为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这次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首次采取电子化方式采集普查数据。登记方式有两种:一是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入户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二是普查对象在普查员帮助下,通过互联网进行自主填报。

  为了保证信息安全,此次普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普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对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对象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刘雅杰希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如实申报信息,切实提高普查数据申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