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甘肃省私家车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逾六成
16.07.2014 13:04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中国兰州网7月16日消息 上半年,甘肃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20起,造成531人死亡、145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49.3万元。7月15日,据省安委会以及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分析,在这些交通事故中,私家车发生的事故起数,造成的人员死亡、受伤均超过全省交通事故总数的六成以上。
近年来,甘肃省私家车增长幅度惊人,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私家车保有量达238万辆,占全省车辆保有量的69.4%。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全省私家车发生事故810起,造成337人死亡、989人受伤,分别占事故总数的66.4%、63.5%、68.1%,均超过全省交通事故总数的六成以上。3年以下驾驶人发生的事故占全部事故的42.6%,死亡人数占总数的42.3%,受伤人数39.9%。此外,今年上半年,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事故155起,造成118人死亡、210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44.9%、45.7%和43.8%。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交通违法行为依然占主要因素。据统计,上半年全省9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因交通参与者违法所致,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以及强超强会导致事故占全部事故的57.3%。与此同时,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也是导致交通事故高发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全省亟待增设完善安全设施的公路有1.3万公里,有908公里的高速公路未设置中央隔离带和防眩设施。
此外,今年上半年,我省非机动车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比上升44.6%。我省将制定出台《甘肃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为了有效遏制区域内交通事故高发现象,我省将出台规定,区域内交通事故连续两年上升的交警部门负责人不得提拔,而且要根据情况进行轮岗,调离交通管理岗位。 (首席记者 崔亚明 实习生 杨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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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201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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