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国家审核

26.10.2018  12:02

      日前,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二批省(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审核会议,对各相关省(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进行了审核。甘肃省编制的《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审议稿)通过了审核。

  生态保护红线在其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是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对我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是强有力的支持,有效协调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下一步,《划定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将由甘肃省省政府发布实施。在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基础上,建立省级“节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建设,实现互联互通,逐步形成日常监控和现场核查能力。(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燕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