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监察局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

23.10.2014  20:31

近期,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和省环保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确保我局党员干部做到“三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剖析问题到位、措施制定到位),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区分党总支部和下设两个支部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方案,结合业务工作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并针对查找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中共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实施办法》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省直部门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引导全体党员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全面履行职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基础前提,是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良好环境的必要举措,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建设美好新甘肃进程的重要保障。

会议分析了当前全省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分别对照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7个方面,排查了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具体风险防控点,并制定相应措施,把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中,通过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明确责任、细化风险防控,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上。

在局党总支部会议和党支部会议上,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分别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做到行政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厅党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履职尽责,自觉树好环境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