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启动四项巡查工作

25.07.2014  19:49

7月23日,甘肃省环境监察局结合半年工作总结,针对务虚会达成的共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四项巡查任务。

一是开展新标准的检查。 成立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全省16家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2家钢铁企业、12家焦化企业、4家水泥企业执行新标准情况进行重点巡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新标准整改落实,达标排放。 二是开展后督查。 对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挂牌督办的5个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任务,并依法履行处罚决定。对省厅督办的243家企业、通报过的庆阳中石油等企业进行后督查,对约谈过的7个市县政府、11家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巡查检查。 三是联合公安查处重点案件。 对已达到《两高司法解释》的典型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接洽联席,进行联合执法。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载体及时曝光,形成铁腕执法高压态势。 四是督查标准化建设。 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对照《2014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及考核细则》要求,对9个申请二级达标验收任务和5个申请三级达标复核任务的市州环境监察机构进行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